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鄭大為(圖+影)

鄭大為
跆拳道裁判鄭大為去年香港東亞運成為「全民公敵」,被中華跆協紀律委員會懲處停權裁判及教練三年;但鄭大為轉向亞洲及世界跆拳道總會申訴, 中華跆協昨天改判鄭大為可以有裁判權,但仍停止教練權三年。



中華跆 協的改判,雖然顯示鄭大為尋求外援奏效,恢復鄭的裁判權,但中華跆拳道協會秘書長何豐彥強調,「往後派遣國際賽事的裁判,我們不可能再派遣他。」

鄭 大為去年在香港東亞運公開指責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替中華隊選手曾敬翔因裁判判決不公而發聲是「丟臉的行為」,引起國人激憤,被中華跆協紀律委員會懲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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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鄭大為不服告洋 狀,轉向亞洲跆拳道聯盟及世界跆拳道總會申訴,鄭大為把國內相關報導及訪問提報亞盟, 包 括不讓南韓人消費的火鍋店與退休體育記者對跆拳道現況的言論等 ,亞盟接受申訴後,要求中華跆協重新「審慎」處理鄭大為的懲處,並希望撤回。

亞 盟甚至透過管道表示,如果維持原判,將對我國處停權與禁賽處分。國際壓力茲事體大,跆協被迫重新考量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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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跆協紀律委員會召開第四次會議,開會長達四小時,尊重該場東亞運裁判執法的最後判決,何豐彥指出鄭大為裁 判部分沒有問題,但對鄭大為賽後返國,發表不當言論,破壞跆拳道多年來建立優良社會形象,影響社會大眾對跆拳道運動,造成教育負面觀感,才停權教練資格。

何 豐彥不願回應是否受到亞盟要脅,才做出此懲處,「我也不知道改判後,亞盟或世界總會怎樣回應,我們這次紀律委員會,是經鄭大為申訴,我們才重新審慎處 理。」不過按世界總會規定,國際賽事大會可指定國際裁判,可不須經該國協會推薦。

鄭大為昨天在會中報告完後,先行退席,強調不後悔當初發 言,只是以國際裁判身分,陳述事實,沒有公開中傷,並非侮辱官員。他得知懲處公布後回應,「我還是不滿這判決,我會繼續尋求法律途徑,還我清白。」


引 用自: 鄭大為告洋狀 保住裁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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