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韓 浪費女 7天

韓 浪費女 7天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繼台灣因奢侈價值觀而引起爭議的「憑什麼姐」之後,韓國也出現了一位拜金程度與「憑什麼姐」不相上下的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日前接受韓國綜藝節目訪問, 表示自己非常容易喜新厭舊,身邊的物品使用絕不超過7天,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一旦失去興趣就丟掉,如此奢侈的行為令人咋舌。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日前接受韓國綜藝節目的訪問,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表示自己從小就非常容易喜新厭舊,不論是衣服、包包還是鞋子,時常穿過即丟;高中時,覺得天天穿一樣的制服很無趣,為此換了三間學校。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甚至曾經覺得天天住在家裡很膩,所以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自己搬出去在外面租房子住。


至於手機、相機等等的3C產品,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表示,使用時間最短紀錄是3天,最長是 7天 。如果家人阻止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換新手機或新相機,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就會故意把舊的摔壞。根據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自己的估計,她每個月購買新產品的費月大約是韓幣300萬元(約是台幣7萬7千元)。


在節目中,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把想丟掉汰換的物品帶到節目現場。物品種類琳瑯滿目,除了有衣服、牛仔褲,還有高單價的單眼數位相機及iPad,每項物品購買與使用時間不超過一星期。根據該節目主持人的估計,若是把這些物品以二手轉售,將可以獲得韓幣800萬元 (約台幣20萬元)。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這樣浪費的行徑令現場的主持人與觀眾不敢恭維,而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交往近三個月的男友也表示,很擔心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哪天對他不感興趣而拋棄他。 國「 浪費女 」(李美娜 東西用過 7天 即丟) 個人則表示,將來會學習把不要的東西賣給朋友或是幫助生活有困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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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韓「浪費女」喜新厭舊成性 東西用過7日即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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